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2026-2028年汽油、柴油清净剂采购入围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CZ15-WZ27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2026-2028年汽油、柴油清净剂采购入围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业主单位为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储运分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2026-2028年汽油、柴油清净剂采购入围招标项目,向中石油北京销售分公司所属油库提供车用油品清净剂(汽、柴油)供货、 运输及售后服务等。
2.2招标产品范围
向中石油北京销售分公司所属油库提供车用油品清净剂(汽、柴油)供货、 运输及售后服务等,且车用油品清净剂(汽、柴油)配送形式须满足散装(含罐车配送及加注到油库自动加注装置容器内的服务); 车用油品清净剂(汽、柴油)的供货标准应符合《车用汽油环保技术要求DB11/238-2021》、《车用柴油环保技术要求DB11/239-2021》的北京市地方标准要求。
2.3实施或交货地点
送货地点在房山、顺义、河北大厂、河北任丘等地的油库(后期运行过程中交货地点可能存在新增)。
2.4交货期或供货周期
自下订单之日至到货周期不超过 5天(紧急状态下需 24 小时内到货)。 在节假日、北京市重要活动和重大会议期间,根据北京市要求提前做好响应及准备,满足招标人备货及供货需求。
2.5入围有效期:3年。
2.6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还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个车用汽油清净剂或车用柴油清净剂的销售或供货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对应结算发票金额不低于5万元(以发票扫描件为准,发票验真失败或无法对应到具体业绩的视为无效)。
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业绩合同,至少应包括合同火狐官网、签字盖章页、合同内容关键页,合同应清晰体现供货内容、金额、时间等信息;②提供对应发票扫描件。发票应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inv-veri.chinatax.gov.cn)可查询验真。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接管、被冻结,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的;尚未出具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等,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投标人为2025年以后成立且无法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等。
3.4技术要求
3.4.1满足《车用汽油清净剂GB19592-2019》《车用柴油清净剂GB/T 32859-2016》以及北京市《车用汽油环保技术要求DB11/238-2021》《车用柴油环保技术要求DB11/239-2021》 的标准要求和试验方法,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3.4.2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产品通过国家级清净剂台架试验报告(合格有效)。
3.4.3汽油清净剂加注比例及浓度规格为450PPM、柴油清净剂加注比例及浓度规格为400PPM,提供承诺书。
3.5信誉要求(以下内容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5.1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无需提供此项)
3.5.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5.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4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记录行贿犯罪行为。
3.5.5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6 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www.cnpcbidding.com/#/blacklist)。如投标人在评标和定标阶段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则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如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招标人不得与其继续签订合同。
3.5.7 投标人应承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格式自拟)。
3.6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6.3对以下内容做出承诺:
(1)承诺每批次产品供货时提供合格的产品质检单。
(2)承诺每季度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所供品号的油品清净剂检测报告(带CMA认证)。
(3)承诺不将供货及相关货物业务进行分包或转包。
(4)承诺在各类政府抽检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产生的罚款由投标人承担。
(5)本项目结算方式为以出定结,招标人在清净剂加注完成前不设库存,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可为投标人提供产品寄存服务,承诺寄存期间发生的产品灭、失、变质等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承诺投标人承担卖方的供货数量和买方的加注数量 之差在千分之五之内的损耗费用,每年年底双方共同进行账务处理
(7)承诺满足该项目供货能力要求,即:投标人须满足月供货量不低于25吨,配送范围包括北京市房山区、顺义区、河北大厂、河北任丘等地的油库,供货周期不超过 5天(紧急状态下须 24 小时内到货)。汽油、柴油清净剂产品配送形式满足小桶包装(铁质4L-10L)、及散装(含罐车配送及加注到油库自动加注装置容器内的服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和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自助购买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
4.1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9日(北京时间,下同),按顺序完成以下步骤以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中操作指南“投标人注册审核操作手册”,有关报名、注册等平台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工作人员(联系方式:4008800114)。
②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按照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搜索本项目,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登录账号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首次登录需使用“验证码登录”方式,登录后设置密码,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中操作指南“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业务操作手册”,有关购买、开票等网站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工作人员(联系方式:4008800114)。
③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按顺序完成上述两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招标文件)后,待招标文件费用到达指定账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已报名项目”中进入本项目的主控台下载招标文件。
④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后,按照网站提供的链接自行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2 招标文件按标包售卖,售价 200 元/标包,只接受电汇,不接受现金。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自愿购买,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线上电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中操作指南“投标人UKEY使用指南”,有关U-key购买、使用等平台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工作人员(联系方式:4008800114)。
①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
②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常使用的潜在投标人,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
③对于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潜在投标人,可自主联系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9月20日08时4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视为投标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②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考虑到投标人众多造成的网站技术支持及网速影响,请提前在工作时间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递交9万元(大写:玖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为电汇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具体操作请参考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投标保证金”。
- 开标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线上开标):见招标公告5.1。
6.2 开标地点(线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无现场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
联 系 人:王文豪
电 话:010-8486980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院3号楼26层
联系人:王光硕、魏天
邮箱:czwgs@cnpc.com.cn
电话:010-58235366
异议受理联系人:王光硕、魏天
异议受理邮箱:czwgs@cnpc.com.cn
异议受理电话:010-58235366
异议提出应符合《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有关规定,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或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官网查看。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62069351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日

在线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