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化水装置膜处理药剂总包【2号乙烯化水】框架协议水处理装置总包\镇海基地/动力中心化学水处理装置 740立方米/小时(招标编号:NWZ261112-1003-140548)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水处理装置总包\镇海基地/动力中心化学水处理装置 740立方米/小时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化水装置膜处理药剂总包【2号乙烯化水】框架协议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水处理装置总包\镇海基地/动力中心化学水处理装置 740立方米/小时 | 60.000 | 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1) 投标方具备至少一套产水规模≥600m3/h吨/小时及以上的脱盐水处理膜系统的维护管理业绩(符合:1)膜处理工艺的原水为地表水;2)含(超滤+反渗透)的膜处理工艺;3)不包括中水作为水源回用的膜工艺),同时具备单一项目400m3/h及以上EDI系统的维护管理业绩,并提供业绩情况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需提供以上的业绩表(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工艺路线、进水水源、规模、合同签订日期)和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证明。提供的业绩合同签订日期应在2016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 (2)投标方的项目执行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8年及以上超滤、反渗透膜运行管理工作经历(附社保合同等证明文件)。 (3)其他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服务人员):至少应具有大专学历;从事生产调试、运行、检修或安装工作至少4年以上,(附社保合同等证明文件)。 (1) 卖方需提供本公司药剂配伍性报告,即:阻垢剂、杀菌剂与其他投加药剂(絮凝剂、还原剂)之间的配伍性报告。 (2)卖方需根据提供的技术方案在标书中列明拟使用的药剂品质及质量标准,需提供阻垢剂、非氧化杀菌剂近两年内具备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性能指标满足或高于招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 (3)提供的药剂要求满足环保要求,所采用药剂均为无磷药剂,外排浓水水质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水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一级排放标准。 投标方的膜处理药剂及药剂技术方案需针对原水水质中铝离子、氨根离子、硅酸根等含量高的水质指标提供专门的药剂技术方案。 技术考核指标和服务承诺,全部满足3.3条要求。 阻垢剂必须由投标商生产,投标商需提供自行生产的证明,不接受代理商投标。需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管理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投标方需要提供现场技术服务,服务响应时间为4小时之内。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无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1.5 其他要求。
无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10月26日16时0分 至 2026年10月31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宁波招标中心,联系人陈俊慧。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4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4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招标中心
联系人: 雷华 联系人: 陈俊慧
电 话: 0574-86445109 电 话: 0574-27668419(如座机未接通,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leihua.zhl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chenjh@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年 10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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